| 解读单位: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
| 来源: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主题词: | |||
| 解读类型: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而在现实生活中,过度修剪、随意砍伐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景观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亟需制定一部科学、严谨的地方性法规为襄阳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制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
《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
《襄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
三、主要内容
《襄阳市城区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共分为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城市树木的定义和保护管理范围,确保市区范围内的城市树木保护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规定了项目建设立项、选址、规划、科研等阶段对城市树木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比如:应注重保护现状树木,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严格审批、公众监督的原则。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中应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对砍伐、移植城市树木的必要性进行专项论证,并征求属地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3.明确了对城市树木进行建档和动态管理、信息化管理;
4.规定了城市树木的权属和管理责任,确保树木管理工作能有效落实;
5.明确了市、区(功能区)两级要建立城市树木抢险队伍,制定城市树木抢险应急制度,及时处理倒伏、损毁树木;
6.对城市树木的修剪、移植、砍伐等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防止不当修剪和随意迁移、砍伐现象的发生,保障城市绿化效果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7.对损害树木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明确了城市项目建设、管线安全与城市树木间的相互避让原则,规定了巡查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