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57010441/2026-14310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公开日期: | 2026-05-27 | ||
| 标题: | 关于暂停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业务的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6-06-01 | 终止时间: | 2026-06-04 | 来源: | |
广大市民、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委托住房公积金中心承担住房资金管理改革试点有关维修资金系统升级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暂停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办理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6月4日。
二、暂停业务范围
本次暂停维修资金交存有关预约登记、业务申报、信息查询、票据打印等线上、线下全流程业务。已提交成功的合规申请将统一延后至系统恢复后依次审核办理。
维修资金使用有关业务正常办理。
三、温馨提示
请近期计划办理维修资金交存有关业务的市民、有关单位合理规划办理时间,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10-3211925。
由此给广大市民及各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