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市住建局 时间:2021-01-20


市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襄阳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结合市住建局工作职责,主要从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城市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乡镇建设等社会关心的方面,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市住建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08条信息。其中包括,及时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28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7条;公务员招录人事任命等信息31条;规范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2条;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等方面信息38条;决策预公开征集意见相关信息10条;2020年襄阳市民生实事专题方面信息374条;襄阳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专题信息11条;创文方面信息52条;建筑市场管理方面信息138条;房地产市场方面的信息107条;住房保障方面的信息45条;人大建议提案答复12条,政协提案答复29条。

2020年,我局加大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的信息宣传报道力度。截至12月底,我局共在湖北日报头版头条发布文章《大美襄阳的三年一诺》,中版发布《襄阳城区打造“半小时交通圈”》《千年护城河重放光彩》《襄阳2年贯通36条“断头路”》等8篇稿件;襄阳日报整版稿件《大美襄阳新图景扑面而来》《背街小巷整治:为老城区“深度美颜”》《城建交通项目齐加速—— 用绣花功夫展襄阳之美》等4个整版报道,襄阳日报单篇稿件《推窗见绿、开门见园、公园邻家,市区将新添15个口袋公园》《市住建局召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座谈会》等50余条;云上襄阳稿件和新闻视频内容《襄阳古城综合整治项目即将收尾 靓丽古城呼之欲出》《12月25号前高庄街全段主车道将开放通行》《汉江路春园路年底将实现主车道通车》等报道200余条;中国新闻网、荆楚网、网易、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发布近百余条襄阳住建新闻稿件。襄阳住建微信公众号每月编发4次微信文章推送,共推送服务41次,微信85条;向市委办、市政府办信息科报送信息40余次,6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通过在线申请平台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9,属于行政查询事项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5件,都已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强化内容审核。严格落实三审机制,对即将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必须经编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签批后方可发布。经过层层把关,杜绝虚假、不实、不当信息及错字别字现象发生。

(四)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襄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参考》要求,结合市住建局工作职能,对市住建局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重新进行了设置,主要有七个部分组成:一是政策,主要包括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和政策解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四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共性基础内容为主。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六是政府网站监督年度报表。七是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入口。

详细内容如下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组织领导建设,强化对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成立了市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襄阳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及《考核对象2020年度主要公开内容》发送给机关各科室,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接人,抓好常态化公开,将平时工作当中产生的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及新媒体上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及质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9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288

288

377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2

4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31

1106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278

+15

5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4

1,536,490,984.73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000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000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000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0000

5

2.重复申请

0

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

00000

0

(七)总计

9

0000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

今年,省、市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襄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参考》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给出了规范和标准。

我局虽已按照文件精神及规范标准要求对网站栏目进行了改造、完善,但是由于规范标准中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增加了很多新的要求,针对这些新规范、新要求,就如何公开、要公开的内容收集等方面准备不足,目前网站部分新建栏目里面的内容数量不足。

针对问题,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一是加强对文件及规范标准的学习,将规范标准与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对标先进,不断改进;二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结合工作完善各项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内容已在第一部分“总体情况”中体现,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