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市住建局 时间:2020-01-01

市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

一、概述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建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襄阳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领导,认真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升平台效能为了更好优化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服务功能,特将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交给了专业公司处理,提升网站、微信公众号整体服务水平。

(二)加强信息供给除了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我局工作动态、文件通知外,还将检查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处理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一并在公示公告栏告知;与我局职能相关的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除注明保密及不宜公开外,均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提请社会监督。

(三)强化内容审核严格落实三审机制,即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必须经编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签批后方可发布。经过层层把关,杜绝虚假不实不当信息别字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公开门类及数量较往年有所提升。2019年市住建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47篇,其中图片新闻及工作动态新闻195条,各类文件通知、公示公告229条,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9条,政策法规及政策读解25条,人大建议提案答复43条,政协提案答复67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52其他类信息127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13

34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0

34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6

0

710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0

3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

2294860元

2.与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交流融合抓信息公开成效显著。

一是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客户端、学习强国、中国建设报等国家级媒体发布《湖北襄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时 到一线解难事 把服务做实做细》《湖北襄阳购买“井盖险”保障市民安全》等新闻宣传30余篇次。

二是湖北日报2019年2月18日头版头条为市住建局发布了《三年再造一个大美襄阳》10月7日头版刊登了《千年古城亮起来》《一百四十四个项目助力城区环境改善》围绕重点项目推进、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功能修补、农村家园清洁、绿色建筑推广、住房保障与稳定等方面的宣传近20篇。

三是襄阳日报整版稿件《用担当还市民一个美丽襄阳》《城乡统筹全覆盖 田园画卷入梦来》等8个整版报道襄阳日报单篇稿件《重点城建项目冲刺“开门红”》《市区第六批隆中人才公寓摇号分配》《市住建局奏响城市建设最强音》等80余条;云上襄阳稿件和新闻视频内容《襄阳赴宜昌、许昌学习老旧小区改造先进经验》《我市干部群众收听收看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式》《我市第六批隆中人才公寓摇号分配》等报道110余条。

四是在襄阳晚报《政府出资,老旧小区换新颜》《住房保障:帮助百姓圆安居梦》等近10篇整版报道,以及《市区公租房今起申报》《我市构建黑臭水体治理两好格局》等120条。

五是襄阳住建微信公众号每月编发4次微信文章推送,共推送信息48次,157条微信。

六是在湖北省住建厅网站发布襄住建系统信息466条。在全省各市州报送排名第一,同比第二名,超过2倍。

3.网络舆情防范化解工作及时有效。2019截至12月31统计时,12345热线受理投诉12334件,共办结8348件, 回退3407件,还有579在处理中,属处理正常时限当中。及时处理重大网络舆情,回复荆楚网网民关注的热点留言5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回应问询10余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一些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强化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专人专责,努力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