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57010441/2025-26309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28 | ||
| 标题: | 关于对市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王小兰代表:
你提出的《提议业委会运行良好规模较小的小区物业管理实行酬金制》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结合我市物业管理改革实践,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我市酬金制(信托制)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推行酬金制(信托制)等新型物业服务模式,印发《襄阳市2025年度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开展不少于1个酬金制(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市级召开2次培训会,组织各地住建部门和部门街道、社区人员学习信托制(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2025年6月,省住建厅修订印发《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酬金制(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纳入合同文本,细化其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公示等要求,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3个小区开展酬金制(信托制)模式,其中,樊城区10个,东津新区8个,鱼梁洲3个,高新区、南漳县各1个,并取得初步成效。主要做法包括:
(一)建立共管账户,实现资金透明化。小区设立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物业费、公共收益等统一归集管理,物业公司按约定比例提取酬金,其余资金全部用于小区服务支出,所有收入和支出明细和凭证全部向业主公开。
(二)强化业委会主导权,优化决策机制。在业委会运行良好的小区,试点推行“党建引领+三方共治”模式,由业委会审核预算、物业公司执行、社区监督,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引入数字化管理,提升监督效能。通过小区智慧管理平台,业主可实时查询物业费、公共收益收支每一笔账目,确保财务公开透明。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扩大试点范围。在现有23个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引导业委会运行良好、规模适宜的小区实行酬金制(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并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行动的方案》,指导街道、社区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履职的监督管理,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你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宝贵建议!我局将持续推进酬金制(信托制)服务模式,优化政策配套,强化监督指导,推动形成“透明、高效、共赢”的物业服务新格局。欢迎你继续关注并提出建议,共同促进我市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