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57010441/2025-25588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22 | ||
| 标题: | 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衡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集中供暖存在的问题的建议》收悉。你的建议聚焦供热服务优化、价格透明化及收费机制完善等民生热点,充分体现了对城市公共事业发展的高度关注。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会同襄投能源进行专题研究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供热准备不充分问题
在2024-2025年供暖季,襄投能源于11月19日全面启动供暖季准备工作,对襄阳市区80余个小区、2.3万余户的庭院管网进行检修,及时更换老旧阀门、检修水泵;通过“襄阳集中供热”等多媒体平台发布供暖指南,关注用户已逾3万户。11月23日起,对蒸汽阀门、换热站开展热态调试,并于11月25日实现全域正式供暖,保障了供暖工作的顺利开启。
二、关于用户用量不透明及价格调整问题
襄投能源目前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告知用户流量使用情况,工作人员线下抄表时会将流量使用情况告知用户,用户也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0710-3228080查询当前流量使用情况。根据省发改委印发的《湖北省定价目录》相关政策,供热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由供热企业依据成本自行定价。经调研,周边多家供热公司的价格均高于襄投能源当前的收费标准(按供暖时间100天核算)。2023年,热源单位蒸汽价格上调,襄投能源根据上游热源调价情况,后续与各小区物业、居委会或街道办协作,召开居民座谈会沟通后,对供暖价格进行了适当微调,调整至27元/m2/季。
三、关于收费方式不合理问题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中“城镇集中供暖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稳步推进计量收费改革,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的相关要求,因樊城区供热始终处于非正常秩序下运营,且采用的是分布式能源供热,采用计量制在技术和安全运行层面存在安全风险,目前襄投能源已启动樊城现有状况下流量计费模式的经济测算,但由于相关数据不完善,暂无法在2025-2026年供暖季实现流量计费,故樊城区暂按供热面积收费。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工作指导,督促襄投能源认真做好2025-2026年供暖前的准备工作,加强人员投入,保障居民正常供暖。襄投能源计划在2025-2026供暖季,选取航空花园小区作为试点,全面收集能耗数据和用户供暖数据,分析、测算兼顾运营成本和供暖效果的临界收费标准,为合理制定流量计费价格标准提供依据,力争在2026-2027供暖季实现樊城流量计费。
再次感谢你对城市供热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关注集中供暖工作中的各项问题,不断优化服务,提升供热质量,切实保障市民的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