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57010441/2025-25458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22 | ||
| 标题: |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靖建青: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环境治理的建议》已收悉。此项建议对于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更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注入了新的工作动力。在此,我们向你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同时将相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治理模式,整体统筹推进
市领导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关于成立襄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襄旧改办﹝2019﹞1号)已明确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新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等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新局,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也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县(区)级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
目前,老旧小区改造已纳入省级、市级十大民生实事,各县(市、区)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按照 “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时序,科学编制本级老旧小区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
二、关于强化政策支持,推动社会参与
目前襄阳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省和地方政府财政补助,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出资较少。下一步我局将大力推进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推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居民参与”模式,加大财政补贴兑现力度,鼓励企业参与(如充电桩建设等)。鼓励居民共担,通过“居民出资+公积金提取+维修基金”分摊部分费用,增强居民共建责任感。同时,依托了“立项争资”工作,年初我局编制完成了《襄阳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指导各城区包装了17个老旧小区项目,涵盖968个老旧小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拓宽改造资金渠道。
三、关于深化共同缔造,共建美好家园
我们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通过“业主委员会+居民议事会”机制,在旧改过程中鼓励居民全程参与决策。在改造过程中充分尊重居民的意愿和权益,及时向居民通报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居民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回应和解决。
自2019年以来,各县(市、区)鼓励社区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引入物业服务,现已有290个小区新增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并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居民付费服务意识,促进物业服务良性循环。同时,组织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培育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
四、关于运用数智赋能,创新治理模式
结合各社区实际条件,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部分社区已建成智能门禁、智能停车系统等智慧化设施,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生活服务;推进社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对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社区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便捷、安全、高效的数字社区生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老旧小区环境治理,注重改造质量与效率并重,继续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强化宣传和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居民对完整社区建设的参与度,力求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同时,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和形象。我们相信,在各级人大代表的关心与支持下,我市老旧小区环境治理工作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再次感谢你对老旧小区环境治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期待你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建设。